
2024年4月购买一款24款帕萨特,车辆购买不到2年,行驶里程20500公里。2026年2月份,在维修店检查时发现4个轮胎均有明显的大面积开裂,维修店向轮胎厂家申请更换3个轮胎,其中1个轮胎不予更换,理由为该轮胎有扎钉痕迹。但实际情况是,先发现轮胎开裂,后出现轮胎被扎的情况,且发现轮胎问题后,车辆由相关保险机构赠送托运至维修店。经维修店检查确认,4个轮胎均有较大裂纹,已影响正常安全驾驶,随后维修店协助申请更换轮胎,最终仅剩1个轮胎未获批更换,原因仍是该轮胎有钉子。之后本人与汽车厂家沟通,对方推诿称轮胎质保已超过半年,应由轮胎厂家负责;本人与轮胎代理商沟通后,对方提议让本人补500元,更换该未获批的轮胎,本人未同意。此事本质上属于轮胎质量问题,但截至目前仍未得到解决。本人认为,汽车厂家和轮胎厂家对消费者极其不负责任,违背对消费者的承诺,只注重产品销售,忽视售后服务,存在钻法律空子、推卸责任的行为。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