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2月26日在上汽通用雪佛兰官方授权4S店购买迈瑞宝XL,办理贷款本金83900元,分期36期。购车时店内销售明确承诺贷款月息3厘5(月利率0.35%,年化约4.2%),我基于该承诺办理贷款。实际还款月供2626.41元,按等额本息反推真实年化利率8.22%,与承诺利率相差近一倍,3年多支付利息4999.68元。目前该4S店已退网关闭,我向雪佛兰厂家400客服投诉,厂家却以“店铺已退网、无法对接”为由推诿责任,拒绝处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品牌授权经销商在授权期内的销售行为,厂家必须承担连带责任,不能以4S店退网、倒闭为由免责。 本人现有证据: 1.与销售微信聊天记录(承诺月息3厘5);2.销售手写利率算法图(故意用错误算法误导);3.贷款合同、36期完整还款记录;4.与厂家客服沟通录音。
上汽通用雪佛兰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