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10.15通过中国银行(账号10542001040003066)向苏州转账5000元,备注“订金”作为后续到店保留车价用。销售徐启桔(15995751840)先前对于此类型款项。明确承诺该预付款谈不妥可全额退,且转账后店家未与我签任何合同、未开收据,本人也不知悉任何的合同信息。10.24申请退款,10.29店家以“耽误时间精力”为由扣留我的2500,仅愿退2500元,无任何合同,合法,法律的依据,转账记录已明确备注定义了此款项类型的意义,属于预付款意向金。我有权要求全额退还。并且我没有跟商家签订任何的合同,我也不知悉任何的合同条例,商家的这个扣款行为属于严重侵权。违反《民法典》第586条、第490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2条,诉求全额退款并查处违规。更多详细过程请查看附件投诉书图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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