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我方到广西兆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良庆分公司(以下简称4s店)看车,销售表示深蓝S05620Ultra没有现车需订购,并表示9月10日可以提车,当日晚,我方基于对深蓝汽车的信任,支付5999元定金订购此款车辆;8月27日,我方询问销售提车时间,销售表示9月10日之前,9日我方再次询问销售,销售答复“正在催产中”,11日,我方看到广西置换补贴发票日期需要在9月15日之前才可申请,再次催促销售,销售答复“这款车应该在新老交替,所以排产时间比较久”,此时,我方车辆还未生产,鉴于此,我方第一次提出“置换补贴申请不了,车不要,退定金”要求,此次销售未正面答复我方要求;9月12日—21日期间,我方持续三次对4s店、交付中心提出“车不要,退定金”要求,并表示,车辆未生产,定金拒退,已侵害我方合法权益,对方不是无视,就是推诿陈皮,并且,交付中心于21日,通过后台私自提交我方提车时间。22日,深蓝汽车总部客服来电表示,领导已同意退定金,但24日,南宁交付中心负责人杨文昌表示,总部并未下达任何可以退定的指令,又一次推诿扯皮。现我方对深蓝汽车、广西兆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良庆分公司、交付中心有几个疑问:1.在第一、二次提出车不要、退定金的要求时,车辆还未生产,为什么无视我方要求,依旧让厂家继续生产车辆?2.在车辆未生产,车架号还没出的情况下,我方因补贴申请提出退订,4s店的解决方案只是让我方在未验车的情况先付尾款开发票,而不是退定金?这个操作是否合规?3.我方多次表示不要车,退定金的要求,交付中心工作人员仍进入后台私自预约我方提车时间,是否有尊重过消费者?4.深蓝汽车作为央企长安汽车的子品牌,为什么能允许本品牌的4s店用侵害消费者权益手段套路消费者?在车辆未生产消费者提出退定的情况下,仍旧继续生产车辆,试图让我方陷入“不要也得要”的局面;5.深蓝汽车总部客服已明确表示可以退定,为什么南宁市交付中心负责人杨文昌却收不到任何指令,是否又是推诿扯皮的借口?6.从13日致电深蓝总部客服至今,客服已两次明确表示可以退定,但今日我方再次致电客服,询问处理进度、解决方案,客服表示没有方案,是否深蓝汽车从始至终就没有认真对待此投诉,深蓝汽车主打的广告语“新央企新深蓝”,其本身对待消费者的态度是否配得上央企的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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