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5年车1月10日购入一台海豹06,2025年5月19日在道路正常行驶(直行)行过程中,与一辆右转弯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以下是交警对此事件的处理结果: 2025年05月19日08时35分许,对方轻型货车行驶至蒙路(省道416)3公里800米时,与我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财产损失的道路。当事人王疼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孙廷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以上结果,对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此事件并不是我的责任却要承担着次要责任,在经过2天时间交警在调监控并未找到该路段有效的监控画面,车上本应该可以调出行车记录影响证明我清白时,但在比亚迪事故人员在车上并未找到行车记录内存卡,车内行车记录仪无内存卡一事件本人并不之情,因在购车时4S店未装内存卡且未告知我,导致证据缺失,这对我人身财产造上了重大损失,本人刚购车4个月的时间,还未过首保时间,在日常用车中也十分爱惜,但是出现这样的事情,幸好是该事件只是对车子造成了损坏,并未出现人身伤亡,如果是出现人身伤害将是不可估量的损失,在购车短时间内,比亚迪就推出了所谓的“加量不加价”的全新智驾版本,且定价与原车型一致,让我车子价值严重缩水,在经过此次交通事故无法自证,车子也要大范围维修,维修时间近半个月,对我出行带来严重不便,从新车变成事故车,更是对车子的价值严重贬值,作为支持国产新能源的车主,深感失望,严重损害了我对比亚迪的信任。希望比亚迪公司对4S店未装内存卡且未告知我的这个事件尽快给我解决意见,如果以上问题仍无法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来弥补我的损失,我将会一直投诉。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