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0月24日在比亚迪汽车购买比亚迪海豹06DM-i(配置版本2024款、120KM,12.98万版本),购车价格为12.98万元。作为消费者,我基于对比亚迪品牌技术实力与市场口碑的信任选择了该车型。但近期贵司发布2025款智驾版本后,本人发现其定价策略、配置升级及优惠政策存在严重不公,直接损害了老车主的合法权益,现正式提出投诉。投诉依据如下:1、隐瞒产品迭代计划,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事实依据:贵司于2025年2月10日发布“天神之眼”智驾版车型,新增高速NOA领航、自动泊车等核心功能,售价与原款持平。然而,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购车的消费者(包括本人)未获任何关于智驾版车型的迭代信息。销售人员曾明确承诺“当前车型为2025年主力车型,短期内无重大改款计划”,甚至以“年后选色需加价”等话术诱导消费者提前购车 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真实情况的知情权,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贵司行为已构成误导性销售,违反《广告法》第四条关于商品信息真实性的要求 2、短期内迭代导致车辆残值骤降,造成经济损失事实依据:智驾版发布后,非智驾版二手估值较上月下降18%-25%(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以本人车辆为例,经多家平台评估,贬值幅度达12%-15%,直接经济损失在1.2-2.5万元。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贵司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损,应承担赔偿责任3、硬件架构不兼容,剥夺用户升级权益事实依据:贵司以“老车型硬件架构不支持”为由,拒绝为老车主提供智驾功能升级服务。据内部披露,老车型缺乏预留线束、算力不足,且单套智驾硬件成本高达1.2万元,贵司以成本为由拒绝承担升级义务法律依据: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符合合理期待的使用价值,贵司单方面限制功能升级,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支持与服务的相关规定4、虚假宣传“千里眼”功能,长期未履行承诺事实依据:贵司宣传的“千里眼”功能因未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合规性调整,至今无法正常使用。此问题已持续三年,数百万车主权益受损,贵司始终未公开回应法律依据: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商品服务质量保证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作为早期支持者,我们承担了更高的购车成本与产品试错风险,却因品牌“背刺”行为成为市场策略的牺牲品。作为普通消费者,我理解企业推陈出新的必要性,但反对以损害老用户利益为代价的营销策略。诉求:1、针对价格差异补偿经济损失:是否可按市场评估价补偿车辆因配置差异导致的贬值差额,提供一定的直接经济补偿。2、免费硬件升级服务:为老车主提供智驾系统(含传感器、芯片)的硬件升级(可接受一定程度付费),或提供等值售后服务权益3、恢复功能承诺:立即修复并开通“千里眼”功能,确保符合国家法规要求作为普通消费者,我理解企业推陈出新的必要性,但反对以损害老用户利益为代价的营销策略。新款车型发布后,本人购买的未过首保的‘新’车直接绝版。作为支持者不说成为全网笑话吧,内心也着实难以接受。恳请贵公司能正视问题,能正面给予答复与解决方案。若未能得到合理处理,本人将通过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途径进一步维权。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