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生产的汽车在老款仅发售半年就发布该车型智驾版,且新老款配置差异巨大,并且在我购车时并未告知新款发布计划,导致我刚提的新车快速贬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根据《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第5.2.3条,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6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诉求:车企以成本价提供软硬件升级服务,三年内免费获得同架构ota功能升级,提供新车指导价15%的置换补贴,赔偿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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