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2月24日购买了比亚迪元up401领先型,买车时销售未提及短期内将推出重大升级款,仅隔一个多月,在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就推出了“加量不加价”的天神之眼全智驾版本,中控屏幕升级等核心配置,售价与原款持平。比亚迪在明知新款智驾车型即将上市的情况下,未向消费者披露产品迭代计划,仍以新款车型增配后的原价大量销售配置落后的库存老款车型,剥夺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且新款与老款“同款车型名称、售价相同但核心配置差异显著”,构成未明确区分产品代际,违反《广告法》第八条:商品信息应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78号)第九条,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现要求厂家给出说法并且给出相应的赔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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