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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卡罗拉锐放销售存在欺诈和违规现象

投诉编号:【1174694】 投诉时间:2024-05-09 21:32 投诉品牌:一汽丰田 投诉车系:卡罗拉锐放 投诉车型:2023款 2.0L 先锋版

2024年5月2日,本人到广西百色丰田店欲购卡罗拉锐放20232.0L先锋版,付了定金并签了购车合约。但后续发现销售员存在欺诈和违规,提供材料主要是买方手头的合约和与销售员的沟通记录。现将事实陈述如下:骗局一:双方协商好的,预约5月9号提车。卖方交付给买方的车是2024年4月1日以后生产的,并白纸黑字写到买车的合约里。签完合约,买方离店回家,才上高速,就接到销售员电话说库里没有4月以后生产的车。跟签合约之前信誓旦旦的保证给4月以后生产的车判若两人,没有任何的歉意,更像是通知结果。同车家人的第一反应是:“妈呀,被骗了!”刚转身才10分钟左右,就有种被骗的强烈感觉,这感觉让买方我很不爽!一开始就被骗,这也是后续一切变故的缘由和导火索。骗局二:合约很明确:双方签字盖章后合约生效!当天与销售员签完合约后,销售员找人盖章,没找到,盖章的人已下班了。买方我离店时拿到的合约,只有买方我一个人签字,卖方没签字也没盖章,事实上合约因为卖方没盖章也没签字,成了无效合约!在合约无效的前提下,买卖双方应该有商讨、变更合约的权利。但卖方不愿意商讨,一定要按无效的合约,让买方购买包牌包税包保险的车辆。这算不算违规操作?算不算强买强卖呢?相信监管部门和消协对这个内容会做出一个令买方我满意的答复。最能体现销售员欺诈行为的在后面,具体内容在聊天记录的第19页上,原话如下:“合约一式三份,您签署后也已当面告知您,财务下班后面提车可以过来补章,我们这里留存的两份第二天上班就已经盖好章了,合约是用来约束双方的,并不像你所言没盖章之前还能想办法毁约。”销售员的这操作是想让合约强行生效吗?先说明,买方2号离店后没有回过店。销售员做出这种合约生效的假象,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最能说明销售员欺诈的本质?但是买方想问一句:销售员再怎么折腾,再怎么欺诈,能改变合约无效的事实吗?销售员就这样把买方当作傻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忽悠。在事实如此清楚的情况下,还能做出这样的操作,这销售员的欺诈水平不低,看来已经是家常便饭了。骗局三:提到颗粒捕捉器堵塞的问题,销售员一直在否定买主我欲买的油车没有堵塞的现象。直到买方提供了车质网上与买方预购车辆同款油车也有颗粒捕捉器堵塞的投诉的信息,才改口说颗粒捕捉器问题已经解决了。但至今为止,买方没查到卖方的官方任何相关的处理办法。销售员谎话连篇,是不是谎话说多了连他自己都信以为真了?说谎张嘴就来,不带任何掩饰的。这种明面上的欺诈,很让人恶心!后续的就不想再说了,销售员的销售欺诈铁定了,这些事实和材料足够证明了。最后说一下我的诉求:第一:针对存在欺诈顾客的销售员,会有怎样的处理?我需要一个解释与答复。第二:对销售员一定要本人买包牌包税包保险的车,这种行为是否违规?是否属于强买强卖?希望给买方一个说法。第三:合约在卖方没有盖章和签字的前提下,销售员的种种操作,带有很强的欺诈性,有很恶劣的诱导性。作为买方,为解决此事身心疲惫,寝食无安,要求卖方做出相应的补偿。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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