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3月29号在河南省濮阳市购买23款途胜L,当时购车置换补贴5000元,4月1号购车置换补贴他们调整到13000元,车价再优惠2000元,两天直接损失10000元。诉求是赔偿13000-5000=8000元的置换补贴费用。
北京现代厂家回复:尊敬的用户:您好,经核实,置换补贴价格是已开具购车发票的时间为准,目前客户是2024/03/29开具的发票,无法享受4月份的置换补贴的政策,并且车辆优惠是已店内告知为准的,目前没有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