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日第一次到店,12月3日交定金,12月7日提车,当时优惠力度是6000元,经销商表示是本月最大优惠,而且短时间内不会降价,优惠6000是双十二优惠,过了双十二优惠就会错过,本人当时表示不着急订车,可以再等等,销售一再催促说6000就是最大优惠,机不可失,口头承诺不会降价,但在签合同时含糊其辞,不签署保价协议,到了12月22日,提车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官方再次优惠,共计优惠1万6千元,长安深蓝及其经销商,隐瞒优惠力度,为了冲销量收割车主钱财,置消费者权益于不顾,前一日已经投诉一次,经销商和深蓝官方态度恶劣,认为市场行为就可以随意收割消费者,本人表示深蓝官方和经销商必须拿出补偿方案,被深蓝官方和经销商拒绝,车主拿出仅有的积蓄贷款买了这台车,希望的就是能够得到最大优惠,老百姓的钱都是血汗钱,谁能那么容易短时间赚1万6千元?深蓝官方和经销商至今无人联系本人,置消费者权益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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