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625824】 投诉时间:2021-08-02 10:17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雪佛兰 投诉车系:科沃兹 投诉车型:2020款 325T 自动 欣悦版


本人于2021年03月16日与业务员冯先生约好2021年03月17日下午16:00左右到该公司洽谈购买雪佛兰科沃兹小型自动挡轿车相关事宜。当天(2021年03月17日下午16:00左右)本人特意请了半天假到达4S店,后先行与冯先生了解了下此车的相关配套,颜色及各种参数,对该车型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然后与该业务员商定了一个心目中的大概价格。但该业务员说他自己现无法作主,需要请示上级领导。在请示前对本人说为了表示诚意,需要我签一份《特殊优惠申请表》申请表并要求交纳500元作为诚意金。该业务员表示要填写此表后才能去申请,填写时没有过多的跟我讲此表的相关细则及一些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再加上我也赶时间回去没有多想就签字啦。签完后一会时间,该业务员就说上级领导已经同意了我的价格申请,如果无其它问题就可以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我说我需要跟老婆商量下,待确认无误后再过来签订合同。于是第二天回去跟老婆商量了这件事,老婆说她更喜欢另外一个品牌的车型,暂时不想购买此车。因此,过了2天后我就向该汽车公司业务员说明了相关不购买此车的事宜,希望能将交的500元诚意金退回,但沟通多车次后,该汽车公司业务员以上级领导已批复和已签《特殊优惠申请表》为理由不给予退还。本人认为此《特殊优惠申请表》只是一个申请表,并非正式的销售购买合同,并且该申请表也未在重要位置和明显位置重点标示其利害关系,销售人员也未进行详细的利害关系说明而拒绝退回诚意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已明显且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同时,本人认为这种行为,应该不是个例,相信有很多消费者遭遇过跟我一个的经历,而且应该已成为公司的一个“套路”。这种行为必须给予制止,以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在此,要求退回客户的诚意金。
上汽通用雪佛兰厂家回复:安排邀约客户进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