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签订购车协议,约定车辆价格是79900元+税+保险+挂牌费用,送脚垫+原厂贴膜,口头约定车是2020年的车。3月2日支付全额车款提车,3月8日,车主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是2019年10月出厂的库存车。1、该4S店涉嫌故意隐瞒是库存车。2、该4S店拒不向车主提供购车协议。3、该4S店开始拒绝向车主提供发票,后多次要求,才提供了一张金额是66900元的发票,与车主实际付款差额是13000元,而且发票是其他大众4S店的,不是卖家自己的发票。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