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56580】 投诉时间:2020-12-23 21:30 投诉品牌:一汽-大众 投诉车系:宝来 投诉车型:2020款 1.5L 自动 精英型
一汽大众广西将出厂日期为2020年5月28日的2020款1.5L自动精英型宝来于2020年12月01日卖给车主,停放时间长达6个月03天(12月1日提车当天就向销售顾问提出此车出厂时间超过半年的问题)。11月29日去该店看车时,当时对销售顾问说要看2021款的车,销售顾问说没有2021款,但有最近到店的2020款。销售顾问在销售车辆之前没有明确告知买方该车出厂日期是2020年5月(存放时间长达半年)的事实。4S店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顾问说是最近到店的车,一想是最近,那不就是11月29日前几天,最后一查是到店日期是10月26日)。4S店未真实、全面告知车辆相关信息,侵犯了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购车之日起投诉至今,厂家和4s店没有解决方案!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服务热线4008-171-88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