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雪铁龙世嘉大灯灯组开关故障

投诉编号:【378317】 投诉时间:2019-06-04 12:09 投诉品牌:东风雪铁龙 投诉车系:世嘉 投诉车型:2009款 1.6 手动 舒适型 三厢

投诉内容:

一、问题描述:本人2012年3月购买雪铁龙世嘉1.6三厢汽车,2019年5月份月起出现大灯远光灯不能调节等现象,今经4s店检查,判定为大灯组合开关故障,配件费用1980元(含工时费),本人拒绝维修。二、问题反应,大灯组合开关发生故障后,本人在网上查询了雪铁龙大量大灯组合开关故障案例(该问题属于普遍现象,18年底前可以享受免费更换,今年厂家给的政策是五折维修),同时在4s店工作人员咨询对此故障厂家保修延长至96个月,但是今年停止了这个保修政策,现给与五折维修,本人是2012年买车故应享受96个月的保修,今年五折维修应适用于今年以后购买的车辆,如非设计(质量)缺陷,雪铁龙厂家会延保96个月?如自负费用更换,将造成本人财产损失逾1000元(属于借助配件进行价格垄断)。因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判定为改大灯组合开关属于设计(质量)缺陷,判定属于召回范畴,因此致电雪铁龙400要求免费更换,雪铁龙400回复不知情,说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三、法律依据1.《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6号,2013年1月1日执行),“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总局令第176号)2015-12-18发文,2016年1月1日执行,“第三条汽车产品生产者(以下简称生产者)是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主体。汽车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依照本办法实施召回。”3、早在2004年10月1日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是在2003年9月28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2004年1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务会、2004年2月23日海关总署署务会和2004年3月12日商务部部务会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同样对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进行了规定。四、投诉雪铁龙公司漠视用户合法权益,隐瞒产品设计(质量)缺陷,对用户造成实质性的财产损害,主张对本人购买的车辆大灯组合开关进行免费更换,并按国家汽车三包政策对该组合开关进行三包。

投诉回复:

东风雪铁龙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雪铁龙及东风雪铁龙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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