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68845】 投诉时间:2016-11-23 12:56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五菱 投诉车系:五菱宏光 投诉车型:2014款 1.5L 标准型


我于2016年9月16日在郑州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辆五菱宏光S,2016年9月20日上牌。2016年11月11日上午我开着车,前保险杠出现了一次刮蹭事故。随后到汽车维修店修车的时间,维修师傅问我上次是怎么刮着的,在哪修的?我说新车怎么可能维修过,维师傅说这个车一定出现过二次喷漆的情况,并告诉我怎么看出来。随后维修师傅又发现右侧的整个车身都存在二次喷漆的情况。于是我就去找4S店理论,他们拒不承认卖给我的是事故车,但是车体右侧车身二次喷漆的情况他们也确定是存在的事实,但4S店说车已经卖给你两个月了,中间出现了什么事情他们也不好说,或者是厂家新车运输过程中出现了刮蹭,反正他们拒不承认是他们维修过之后买给我的。后来去4S店找他们几次,要求给个说法,一直未果。再后来他们承诺他车体右侧重新处理,让非专业人士看不出问题,在补偿给我10次保养,两年的保险,我没有同意。问了所有亲戚朋友都说,把一辆二次喷漆车当新车卖给我们这就是欺骗。是一种销售欺诈行为,我该怎么办,目前还在协商中,但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维护一下消费者的权益!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经销商与用户进行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