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33301】 投诉时间:2016-03-23 15:18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五菱 投诉车系:五菱宏光 投诉车型:2010款 1.4 豪华型
我的车子是2013年7月购买的,今天去五菱汽车湖南益阳南县售后维修点更换左前轮平衡吊杆,被告知不能索赔,售后服务人员说只有2013年9月9日后购买的车子才能索赔,我觉得很郁闷,车子同样在保修期内却不能保修?是不是五菱的霸王条款,我从购买新车起就一直在五菱的售后点维修保养!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配件已超保,服务站已与用户做好解释。
2016-03-20车型:2015款 1.5L 基本型 S 国IV
2016-03-19车型:2010款 1.2 标准型
2016-03-16车型:2014款 1.2L S 舒适型
2016-03-11车型:2010款 1.2 实用型
2016-03-11车型:2014款 1.2L S 舒适型
2016-03-10车型:2014款 1.5L 标准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