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66673】 投诉时间:2014-09-08 03:15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雪佛兰 投诉车系:迈锐宝 投诉车型:2014款 2.0L SE 自动 豪华版
本人于2014年8月24日在东莞南城会通雪佛兰4S店下订了雪佛兰2014款迈锐宝2.0豪华版的汽车,订金是5000元,并且申请办理了8万元18个月的免息贷款活动,但是从下订前到整个交首付的过程,期间销售人员不断对我进行肆意隐瞒和欺骗,主要有如下情况:一、下订前因为我比较在意车辆是否有现车以及现车的生产日期,所以特意咨询了销售员,销售员告知本款车有现车,并且所有现车都是8月24日前一周内到店的,到时给我的车都是这个时间段内的车辆,并且可以给我2辆车进行挑选,但是等我下订后,在准备交首付款验车时给我的车子却是2014年5月份的库存车,而且只有1辆车给我验,我无法接受,要求换近期生产的车辆,但是销售员拒绝;二、当时在下订前,我比较急着用车,我宁愿放弃接下来还不到一周中秋节和10月份国庆节的优惠活动,也希望能早日下订并早日提车,所以和销售员确定,大概什么时候可以提车,销售员看我着急提车,就告诉我说在交完首付款后,办个临时牌照就可以提前提车,实际的牌照他们可以按照流程去申请,不会耽误我早日提车,可是当我准备交首付款时,却告知我不能提前提车;三、在我要求换车辆和早日提车后,销售员拒绝并不断对我进行催促,要求我去交首付款,并且说因为他们有库存车,所以没有办法调新车等种种荒唐理由来拒绝我,还说即便是给我调新车,等新车到了就没有免息活动,所以劝说和建议我假如再不下定,就建议我直接退款(这些我都有录音证据),期间我一直让她尽量去协调看看能否调新车,她一直否决了,后来我再三考虑后,看在销售这么明确无法调车和确定免息活动的情况下,还是决定退款,并且给销售员打电话确认了退款的事,她答应之后就直接挂了电话,这期间我以为她已经在帮我走退款流程,就去别的店定了车,但是后来我给她打电话询问退款事宜时,她知道我在其他店定了车,居然反口拒绝给我退款,并否决说她有说给我退款的事,我很后悔最后一个给她确定退款的电话没有录音,但是从期间她一直劝我退款还有给我举例说明他们原先有客户也遇到这样的事但是结果就是退款的录音中足以证明,她当时让我退款的意向和动机,即便她否认,我们合同上约定,假如没有办法办理免息贷款就同意退还我所有的订金,而在录音中她明确表明,假如我要换新车,就没有办法参加免息活动,这恰好和合同约定的条款一致,所以按理和依法,不是都必须退还给我订金吗;四、在签订订金合同时,他们店是有2份不同板式的合同的,销售员一直要我签订“定金”合同而非“订金”合同,在我的一再要求下,给了我签了“订金”合同,后来事情发生后回想此事的过程,我终于明白了这个就是销售员早就设好的圈套,因为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订金是可以退的,她一开始就要我签定金合同,就是预谋着后续我知道她所有的欺瞒行为后,即便我要要求退款也就退不了,幸好之前比较谨慎,不然此时事情可能更一发不可收拾。鉴于以上销售的欺瞒行为,并且在事情发生且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我投诉到了上海通用汽车公司要求退款,后来销售员接到投诉后给我电话说要给我调取一辆新车,但关键是我已经定了新车了,我不可能还去购买他们的车辆,销售一听我定车后,直接说经理说退订金是绝不可能的,让我要退款就走司法程序。整个事情就是这样,难道销售员给消费者沟通和承诺的话就不具有法律效应吗?!难道合同约定就是一种形式吗?!难道一个4S店就可以店大欺客,完全无视消费者的权益和法律的制裁吗?!难道4S店对于销售员这样的欺瞒行为不仅不进行处理还纵容其再去欺瞒其他消费者吗?!希望相关部门为我主张此事,若是此事无法得到合适的处理,我必定会维权到底;(在此也提醒其他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选择口碑和诚信度高的4S店和销售员,不然遇到无赖,真是秀才遇到兵,希望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不要再发生在其他人身上)附:4S店和销售员相关信息:店名:东莞市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南城莞太路白马路段383号电话:0769-2299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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