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8117】 投诉时间:2014-06-13 17:15 投诉品牌:一汽-大众 投诉车系:速腾 投诉车型:2014款 1.6L 手动 舒适型
我于2014年4月28日在某大众4S店购买了2014款1.6L手动舒适型速腾车。提车后不久便从朋友处得知,大众已对该款车关键配置做了产品升级,更改了后悬挂部件,并且保持价格不变,导致同款车同价同型号却有不同的配置。而推销给我的,却是厂家决定停产的升级前的库存产品。据悉4月中旬已有升级产品下线并投入市场,由此可见配备独立后悬挂的新款车子早已开始生产。但厂家与4S店在我提出购买该款汽车时,均未明确告知该款产品的详细情况,没有尽到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尽的告知义务。这是否有恶意隐瞒已达到消除库存目的的嫌疑?是否属于欺诈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我认为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了侵害,给我带来了了精神上的伤害与物质上的损失,希望有关方面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出一个合理解释,妥善处理好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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