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代途胜变速箱异响问题无法解决

投诉编号:【13724】 投诉时间:2012-05-21 12:08 投诉品牌:北京现代 投诉车系:途胜 投诉车型:2006款 2.0 手动 两驱 时尚型

投诉内容:

2012年5月10日左右该车辆在辽宁地区行驶中发现变速箱有异响(当时行驶里程为:91000公里左右),逐即我们到北京现代汽车营口金富佳4S店(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段89号,电话:0417-3317776)咨询服务,经维修人员检查属变速箱存在质量问题,该店售后服务人员经与北京现代总部联系,因该车在10万公里或5年三包范围内同意免费更换一台新的变速箱。5月21日(车辆行驶里程为:92800公里)该4S店通知我车去更换变速箱,经查待换变速箱为北京现代返厂件且无合格证,经与该4S店交涉售后服务人员表示无法提供合格证且为返厂件,且三包期仍为原车10万公里或5年,也就是说更换的无合格证的返厂变速箱还剩约7200公里保修期。对此,我们先后与北京现代服务热线3位接线员联系(热线:8008101100,接线员工号;1610、1019、1620)答复与4S店一样。对产品存在如此质量问题,更换配件又不提供合格证且为返厂件,更换如此配件还执行原车的三包期,能让用户满意吗?这是那家的道理?对如此三包服务更换的无合格证的返厂配件和质量承诺作为消费者难于接受。众所周知,用户要求厂家提供具有法定合格证的质量合格的配件产品,应是生产厂家必须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完全符合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的,更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对此,我们要求以下二点供北京现代公司选择:一、退一步讲,我们可以认可更换北京现代汽车营口金富佳4S店提供的无合格证的返厂变速箱,但因原车变速箱质量问题造成更换变速箱属生产厂家问题,重新更换的无合格证的返厂变速箱保修期应从更换之日起保修期重新执行10万公里或5年的三包范围规定(整车其他三包项目仍遵循原车保修期10万公里或5年的规定)。二、如不能承诺重新更换的无合格证的返厂变速箱保修期应从更换之日起保修期重新执行10万公里或5年的三包范围规定(整车其他三包项目仍遵循原车保修期10万公里或5年的规定)。则需给我们更换原厂具有合格证的变速箱,变速箱保修期可遵循原车保修期10万公里或5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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