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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E级**番禺4S店维修未使用原厂全新部件

车质网用户3184384

2026-01-15

   本人车辆(E级)2022年9月份购买,车的生产日期2022年8月,2025年10月8日发送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本次事故由太平洋财产保险负责理赔,车辆送至奔驰4S店定损,本人一直以来都强调要使用原厂全新未用的正品修车,所有更换的部件生产日期要在6个月内,或者赔偿全损,3个多月过去了,整个事情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期间奔驰4S店、保险公司、奔驰厂家的做法和解释令人十分失望与费解,具体情况如下:

1)维修车辆大量使用2023年生产的部件,且发现有一个重要部件是2022年第8周生产的,比我的车龄还老半年,即使是原厂件,最多也只能算是原厂未用过的库存件,与本人要求的必须使用原厂未用过的全新件根本不是一回事,但是4S店、奔驰厂家、保险公司均狡辩说金属件是否为全新跟生产日期没关系,即使在仓库里放了3年多、4年多也是全新件。这个我就不敢苟同了。做为从小接受正常中文教育的中国人来说,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的含义里面除了出厂后没被使用过开封过之外、刚生产出来没多久的这个特征也是自然而然包含在里面的,试问有哪个普通消费者能接受已新产品的价格去购买一个已在仓库里放置了3年多的库存产品?

2)2025年12月18日,我突然收到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实物赔付确认书,本人了解到说车已经修好了且通过了保险公司的验收。本人于是于2025年12月18日当天11:40左右赶到4S店查看车辆,4S店接待人员说手上有点事要晚点才能看车,终于我吃完午饭后在多次催促下13:10安排了现场查车,当天即发现车辆所更换的差速器中间有一块巴掌大的较新的印迹及多次小面积点状表面涂料破损。4S店现场人员解释点状表面涂料破损是施工顶住导致,中间巴掌大的较新印迹为润滑油加注导致。后续他们不知道怎么处理了,把该处较新的中间印迹处理了,2026年1月4日已看不出新旧,但是可以看出来处理后差速器其它地方漆面表面纹路已与之前明显不同。关于差速器中间巴掌大新印迹为润滑油加注溢出导致本人很难苟同,该处印迹处于中间部位,属于片状,是孤立的,并没有与注油孔或其它溢出口相连,明显不属于润滑油溢出。另外如果真的只是擦拭清洁就消除了中间印迹,那么怎么会导致前后两次拍摄表面涂层纹路的差异?

3)2026年1月4日现场再次查车除了确认了绝大部分更换上去的部件为2023年及2022年生产的之外,还发现排气管及后羊角表面明显的痕迹。这些绝不是安装施工不小心所能导致的,严重怀疑是旧件、拆车件;

4)经过现场仔细比对4S店提供给我的订货信息上的订货零件号与安装在车上对应零件号,只有少数2到3个零件号匹配,其它装在车上的零件号与订货单上的零件号均不匹配,4S店及太平洋保险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正常,奔驰厂家到现在也没给出答复与解释。

   要求奔驰厂家、4S店、太平洋保险等相关当事方能重视此事,依法及时对本当事人做出合理赔付,对于过程中涉及商业欺诈、不诚信、弄虚作假的问题按法律严惩并退一赔三。

全部评论

  • 抹茶色
    这情况还挺复杂,也不是很好处理
    2026-01-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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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质网用户3184384
      是不好处理,广州龙星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面对安装了大量3年前甚至4年前库存部件的事实,不断狡辩说零件新不新跟生产日期没关系,难道我们学的中文不同?
      中国社会的常识里面谁能认可放在仓库里3年多了还算全新的产品?放在仓库里3年4年难道在他们售后经理及客服经理那里甚至连库存件都不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2026-01-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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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冰糖辣椒
    这么明目张胆啊
    2026-01-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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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质网用户3184384
      是的,特别名目张胆,广州龙星行4S店售后经理甚至更离谱,我打算与保险商量走全损赔偿,结果龙星行4S店售后经理说全损只能按修好后的重大事故车价格赔全损,4S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权力,我十分震惊!!!
      2天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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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主
    我在2014年8月和2025年12月因电池包严重衰减在比亚迪辽宁沈阳顺智4S店更换了2次电池包,更换完的电池包铭牌上明确标注额定容量为135AH,与原车配置一致,而实际换完电池后店内实测不到100AH,约原车电池容量的70%左右,后经再三追问,比亚迪顺智4S店王经理承认了,给我更换的电池是依据我车的使用年限匹配的衰减电池,容量是肯定不够我的原车容量标准的,是有比亚迪厂家内部制定的文件依据,并不对外公开。实际容量只要不低于我所换下来的电池包容量就可以按照合格品出厂,打上新的生产日期后就算是新电池。举例:我换下来的电池包容量只有原车容量的50%,那么更换后的电池只要达到51%,就算是合格的新电池,(我有电话录音为证)。现可以断定比亚迪厂家为了降低售后成本,故意生产、偷换标准、检测报告造假,合格证造假,虚假标注铭牌、以次充好、恶意欺诈消费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销售使用了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现在我要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对这种系统性的违法行为做出严肃处理,不许包庇,处罚结果要对社会公布,同时由于比亚迪厂家售后更换的电池全部使用了二手回收、劣质、一致性非常差的电芯进行生产,配上与原车一致的铭牌应对检车和检查。这种不合格的电池产品,对所有更换电池的车主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车辆短路起火,行驶中突然断电等重大安全事故,我要求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召回全部不合格电池,并对比亚迪厂家做巨额罚款,并追究相关领导的法律责任。
    比亚迪唐EV600D车主,车牌辽AD63681
    2026-01-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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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质网用户3184384
      他们也台离谱了,国家就不管管。
      2天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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