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由:该店销售人员在完成车辆销售后,严重失职、玩忽职守,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告知与协助义务,直接导致本人错过国家补贴申请时效,蒙受15,000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且事后态度消极,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事实与理由陈述如下:本人之所以在近期购车,原因正是“国补政策即将到期”这一紧迫因素。在购车洽谈过程中,该店销售也多次以此为由,强调“再不买就来不及了”、“现在买能享受最后一波补贴”,成功利用政策红利促成了本次交易。然而,交易完成后,该销售及该店却将最重要的后续服务抛诸脑后。 2.“收取车款即服务终结”作为首次申领国补购车者,本人对国补申请流程、截止日期及所需材料均不熟悉。购车后,该店销售未提供任何形式的书面或口头提醒,未告知具体的申请截止日期,未对接负责申请事宜的专员,更未提供任何流程指导。从付款提车到申请截止,本人处于“信息真空”状态。该店销售在收取车款后,其服务也随之终结,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甩手掌柜”行为。 3.直接后果:重大经济损失15,000元。由于该店销售的消极行为,本人错过了国补申请的最终期限,导致本应享有的15,000元国家补贴无法申领。这笔损失并非因本人主观原因造成,而是源于该店销售服务的严重缺失。 4.事后态度恶劣,逃避责任,令人愤慨。发现问题后,本人多次尝试与销售沟通,但其微信除了模棱两可就是不再回复,形同虚设。当尝试联系销售经理时,竟遭到拒加微信的冷遇。这种“钱已到手,概不负责”、将消费者合法权益置若罔闻的态度,不仅体现了个人职业素养的低下,更反映了该店在客户服务和危机处理机制上的失败。核心诉求:贵店销售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促成交易,却在最关键的服务环节上严重失职,其行为已构成事实上的服务欺诈。这绝非简单的“服务不周”,而是导致了消费者真金白银损失的严重失责事件。我们要求:1.4S店最高管理层立即就此事予以正面回应,并指定专人负责处理。 2.贵店必须就销售及管理人员的失职与冷漠态度向本人进行正式道歉。 3.鉴于损失由贵店直接造成,贵店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本人因此次事件蒙受的15,000元经济损失。 4.对涉事销售及管理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与处理,并完善客户服务流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